中消协:上半年家具投诉量同比上升11.44%
近日,中消协官网发布了“2023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”。在商品大类投诉中,家用电子电器类、房屋及建材类投诉量均居前十位。在具体商品投诉中,家具类商品投诉量居第八位,上半年家具投诉量为13935件,同比上升11.44%。
(资料图)
中消协指出,家具类投诉量居高不下,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家装建材行业的乱象频出。随着家装建材行业蓬勃发展,相关领域消费纠纷也大量增加。同时,家装领域消费纠纷普遍存在案件复杂、调解难度大等特点。
综合来看,家装领域的消费投诉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:
一是装修工期延误,如经营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家具产品或不按约定时间施工;
二是全屋定制家具货不对板,如家具成品的尺寸、款式、颜色与合同约定和设计图不符;
三是家装材料以次充好,以普通材料冒充环保材料。如宣称家装材料为“欧标”,但实际并无相关具体标准;
四是家具建材卖场以约定或单方声明排除法定责任。如卖场内商家跑路,卖场以消费者未直接与其签订购买合同为由,拒绝承担柜台出租者义务。
由于自2023年开年以来,各地屡现家居经销商跑路事件,其中不乏兔宝宝、曲美等上市头部品牌。中消协特别针对此类事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,给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。
中消协表示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:“消费者在展销会、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。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,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、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。展销会的举办者、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,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”。
同时,家居卖场应加强对卖场内店铺的管理,对于存在撤场风险的商户要及时对消费者作出预警,对于因商户撤场造成的纠纷,卖场应当承担连带赔付责任,不能简单粗暴地以未使用卖场合同、未“统一收银”等理由作为挡箭牌拒不担责。
此外,中消协还特别提醒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,要重点关注经营者的资质、质保服务、消费者评价等方面的信息,签订合同时要对装修质量的标准进行明确和量化,重点审查质保条款、违约责任等内容,注意及时留存证据。施工方应当依法诚信经营,将可能产生的增项和预估价格充分告知消费者,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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